Monday, April 09, 2007

我會「揀」好呢份工

擇工作,總不能夠馬馬虎虎或意氣用事,
尤其是這次選擇極有可能決定我的終身職業,
更加迫使我深思熟慮兼長篇大論做決定。

慮一:工作性質
  職位 A
   工作範疇主要為職業安全與健康,執行職安健法例、
   巡查工作場所、調查工業意外。

  職位 B
   工作範疇主要為康樂體育管理,籌辦康體活動、管理康體場地。

結論:兩個職位各有千秋、各有意義。

慮二:晉升機會
  職位 A
   現職級與高一級職位人數比例約為一比一。

  職位 B
   入職職級與高一級職位人數比例約為一比三。

結論:職位 A 晉升前景較佳。

慮三:工作延續性及安全感
  職位 A
   只要社會存在僱主與僱員關係,便有此職位的需要,而且執
   法工作不容易被外判。

  職位 B
   康體服務不是必須品,試想像當經濟不景氣時市民大眾還有
   心情做運動嗎?更甚是政府外判康體設施管理工作已成趨勢。

結論:職位 A 長做長有、較有保障。

慮四:薪酬待遇
  職位 A
   高度機密。

  職位 B
   入職職級薪酬由 pt.11 至 pt.23。

結論:職位 A 較佳。

慮五:在職培訓及工作專業性
  職位 A
   入職基本培訓長達三年,課程範圍包括法律知識、執法程序、
   各行業基本運作流程等,必須在兩次部門考試考獲合格成績。

  職位 B
   具規模的培訓欠奉,幾乎連路人甲埋位也可執行日常職務。

結論:職位 A 培訓全面、較專業。

慮六:工作日
  職位 A
   星期一至五返工,星期六、日休假。

  職位 B
   主要返星期一至五,但當活動在假日舉辦時或管理的場地
   有緊急事件時,亦需加班當值。
結論:職位 A 的工作模式較優勝。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~~~
好羨慕你呀~~~
職位 B 係小弟夢想中既工作......
不過睇你既分析,
睇黎你已經有所決定......
支持你~~~
^ ^

1:33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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